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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新疆自考《行政与公共事业管理》章节复习题:第5章

新疆自考网 · 天山学子 2021-10-15 备考复习 0 ℃

亲爱的天山学子们,大家好!我是新疆自考网的编辑天山学子,一名长期致力于服务新疆自考考生的西域自考人。今天,我要为大家带来的是2018年新疆自考《行政与公共事业管理》章节复习题的第5章内容。作为公共事业管理的重要章节,本章涵盖了社团负责人选任、社团活动目的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、基金会原始基金要求以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等多个知识点。希望通过这些复习题,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本章内容,为即将到来的考试做好准备。

第五章 公共事业管理的法律制度

一、填空选择题:

3.社团负责人的选任。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规定,社团负责人应当根据章程规定的程序由特定的社团组织机构(理事会)选任。

4.社团的活动是非营利性的目的。

5.对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主要是审批机关的管理。

6.根据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,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,包括工资、补助工资、职工福利费、社会保障费、助学金、公务费、业务费、设备购置费、修缮费和其他费用。

7.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,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,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。

8.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门。

三、名词解释:

1. 民办非企业单位:是指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,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。

2. 基金会:是指利用自然人\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,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,按照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。

四、简答题:

1.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立法的特点

答:1.归口登记和双重管理体制;2.分级管理体制;3.限制竞争原则;4.年度检查制度;5.财务监督 非营利性约束;受赠财产支出比例约束;财务公开制度;6.对公共事业组织的财政优惠。

2.我国事业单位成立的条件

答:(1)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场所;(2)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;(3)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;(4)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
3.我国社团的登记条件

答:(1)社团的成立必须符合《宪法》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;

(2)社团要具有相当的代表性;

(3)全国性社团要有一定数量的成员并具备足够的广泛性;

(4)社团必须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。

4.我国社团的登记程序

答:(1)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;

(2)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文件;

(3)社团的章程;

(4)办事机构的地址或者联络地址;

(5)负责人姓名、年龄、住址、职业和简历;

(6)成员数额和经费情况。

五、论述题:

1.分析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立法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

答:(一)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立法的特点:

1.归口登记和双重管理体制

2.分级管理体制

3.限制竞争原则

4.年度检查制度

5.财务监督 非营利性约束;受赠财产支出比例约束;财务公开制度。

6.对公共事业组织的财政优惠

(二)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立法中存在的问题:

1.公共事业组织单行法的缺失

2.立法权威性的缺失

3.实体法的缺失

4.立法内容的缺失

(1)公共事业组织行为规范的缺失。

(2)法律规范的操作性不强,漏洞过多。

感谢各位天山学子们的阅读,希望这次的复习题能够对你们的备考有所帮助。新疆自考网将一如既往地为大家提供更多优质的学习资源,助力大家顺利通过考试。祝各位考生学习进步,考试顺利!我是天山学子,我们下期再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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